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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稅捐稽徵處來函,要求我辦理30天內辦理(從使照發放日算起)

由於其中最主的文件之一: 建物測量成果圖------等待地政所核發中

所以建物測量成果圖一到手, 就前往指定之稅捐稽徵處辦理

所需文件如下: (會因各地而有所不同 )

1.新設籍申報書 ( 稽徵處提供)
2.使用執照影本
3.建物測量成果圖影本
4.土地所有權狀影本
5.營建工程合約書及發票影本 ( 正本均備查 , ps : 合約書正本需貼印花稅)
6.有設置電梯者, 需附電梯工程合約書影本 (正本備查 )
7.起造人身分證影本  (正本備查 )
8.起造人印章 


流程  : 

房屋稅櫃台填寫資料, 請服務台人員確認後;至總收文處, 收件後即可

實際流程  : 

在房屋稅櫃台填寫完, 服務人員初步確認後, 至收文處繳件時, 收文人員會把案件排給某承辦人員, 此時我要求先拿文件給承辦人員再確認; 果然承辦人員指出了我缺少之文件, 那我就少去補件的動作

心得:

因為上次地政所申報時, 忘了把整份文件先交給承辦人員做最後的確認, 所以去補了二次件
這次學乖了, 雖然服務台人員已經確認過, 但是通常都會有疏忽的地方, 還是直接找承辦人員比較可靠一點

還有一件事: 去申報時, 盡可能把所有的相關文件都帶去, 以備不時之需 ; 我們又不是平常沒事做, 可以跑去這些機關串門子。還有可以要求補件的文件, 用傳真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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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o21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